2023-05-10 10:40:08 文章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考试须知
2023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考试须知公告
根据2023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5月12日(周五)和5月13日(周六)在青岛市组织报考人员进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考试分为初试和综合测试。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即墨分局监控中心、莱西分局监控中心岗位因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与招聘人员比例超过5:1,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后按照成绩排名,按1:5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综合测试。青岛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岗位因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与招聘人员比例未超过5:1,全部直接进入综合测试。
二、考试工作安排
(一)初试
1.主要方式:本次初试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不指定具体教材,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岗位专业技术能力。
2.初试时间:2023年5月12日(周五)上午9:00-10:30。
3.初试地点: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区延安一路41号)四楼会议室。
请参加初试人员于5月12日8:30前准时到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报到,妥善安排行程,做好初试准备。
(二)综合测试
1.主要方式:综合测试采取面试和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后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专业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具体教材,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岗位专业技术能力。
2.综合测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周六)8:30-12:00。
3.综合测试地点: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41号)。
请参加综合测试人员于5月13日7:45前准时到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报到,妥善安排行程,做好综合测试准备。
三、有关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放弃。
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考生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考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在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
4.初试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身份证、报名表等材料放在课桌右前方,接受监考员核对。考试人员应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5.初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初试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应。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7.在初试试卷和答题纸规定的区域内签写姓名、座次等信息,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与答题无关的任何标记。
8.综合测试时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姓名、学校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参加面试。
9.综合测试考生应在主考官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可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考生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仍有剩余,考生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考试结束。
10.综合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分室等候,等候期间须保持安静,待全部考生结束后将统一宣布成绩。
11.考点周边不能停车,请各位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附件:2023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初试座次安排.xlsx
联系电话:0532-82899903。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9日
原文标题: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文章来源:http://mbee.qingdao.gov.cn/zwgkl/m_90/m_124/202305/t20230509_71776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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