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1 14:14:32 文章来源:未知
报名入口>>>2023年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教师30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教师简章(30人)
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5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1:00
报名网址:
计算机端(5月22日开放):
http://url.jiuyejie.cn/weifang.php(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登录)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5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1:00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诸城市经济开发区诸冯街330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四)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诸城市事业单位。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包括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9:00—11:00,具体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30日9:00—6月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笔试地点: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地址:诸城市经济开发区诸冯街330号)。
4.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5.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查询期内留存相关资料,查询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成绩查询。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2.面试形式另行公告。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5.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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