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6 10:10:49 文章来源:未知
报名入口>>>2023年淄博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05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淄博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05人)
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09:00-6月2日12:00。
初审时间:2023年5月30日09:00-6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日09:00-6月3日11: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antai.gov.cn)进入“2023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报名。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常见问题解答。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6月2日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五)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除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须于2023年6月1日09:00-6月3日11: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标准为40元/人。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6月2日12: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考生须于2023年6月16日14: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六)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结果的公告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6月4日14:00-16:00登录报名系统补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只考一科,C1类、C2类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80%。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6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材料。如下: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毕业证书上未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注明的专业与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或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毕业院校提供专业方向材料、考试成绩单等),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上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原件。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6)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材料(网上报名时不需提交),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材料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材料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材料(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材料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C1类、C2类面试采用试讲、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通过加试面试确定排名顺序。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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