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5 09:30:07 文章来源:灯塔·烟台龙口党建
2023年烟台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体检公告
2023年烟台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体检公告
根据《2023年山东省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现将2023年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范围
因部分考生档案尚未送达,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对进入考察范围内的考生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详见附件1),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范围。
二、体检时间
体检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进入体检范围的专业岗位A考生、专业岗位B女性考生;
第二批次:进入体检范围的专业岗位B男性考生。
第一批次考生请于2023年6月6日(周二)上午7:15,第二批次考生请于2023年6月7日(周三)上午7:15,到龙口市委党校(龙口市港城大道620号)大门前报到,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约半天。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和《2023年山东省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的规定。
四、体检要求
1.体检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
2.体检时需携带500元以上现金,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3.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有关事宜,请参照《体检须知》(附件2)。
五、其他问题
1.广大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为确保体检时身体状态良好,体检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体检期间,除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体检人员在体检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体检人员须及时向招录机关报备,另行安排体检;体检当天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体检人员,另行安排体检。
2.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考生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考生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考生未经招考机关批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应写出书面材料,由本人签字,在体检前报送招考机关。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也不得尾随体检人员所乘车辆,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请示,不得擅自行动,不得私自与外界联系。
4.列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未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考选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5-8518365
监督电话:0535-8517268
附件:1.附件: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附件:体检须知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2023年6月2日
原文标题:通知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ytdangjian.gov.cn/system/2023/06/02/0300135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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