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9 15:20:53 文章来源: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中心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中心关于2023年东营市公费医学生选岗相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2023年东营市公费医学生考试选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现将选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岗时间
2023年6月11日(周日)下午14:30,迟到30分钟者视为弃权。14:00开始入场。
二、选岗地点
东营市黄河路216号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院内市中心血站(院内西侧)415会议室。
三、选岗范围
与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培养协议,于2023年毕业的公费医学生。其中,报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的公费医学生,以及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公费医学生一并参加选岗分配。
四、选岗程序
(一)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宣讲,介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专业岗位情况,宣讲公费医学生履约管理政策。
(二)公费医学生根据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分类选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大学期间优秀学生等级、三好学生等级、奖学金等次、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高考成绩等确定先后)的选岗顺序,依次选择定向就业单位。每人只有一次选岗机会,选岗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公费医学生本人不能参加选岗的,可委托选岗。委托选岗的,需签订《2023年东营市公费医学生选岗委托书》(见附件),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四)未参加现场选岗的,视为服从统一调剂。不按要求选岗且不服从调剂安排的,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公费医学生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
五、选岗现场纪律要求
选岗人员不得故意扰乱选岗会场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选岗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选岗管理秩序。违反选岗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取消选岗资格、责令离开选岗会场。因个人违反选岗工作纪律原因取消选岗资格的,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公费医学生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选岗会场。
(二)公费医学生选岗当天,凭本人身份证进入选岗会场。委托选岗的,被委托人携带公费医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入场。
(三)进入选岗会场前,选岗人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接受身份核验,核实身份。
(四)选岗后第二天各县区将组织进行体检,并进行考察工作,请各县区、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以免影响体检或考察等工作。
选岗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东营市公费医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卫人字〔2022〕5号)执行。
咨询电话:0546-8338575;8331780
附件1:2023年东营市公费医学生考核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原文标题: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中心关于2023年东营市公费医学生选岗相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dywsjk.dongying.gov.cn/art/2023/6/8/art_37164_10298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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