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1 14:56:19 文章来源:淄博高新区
2023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首批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3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首批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根据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首批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首批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6月26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五楼588室(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
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2023年6月27日(周二)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补充材料审查地点在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417室(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
3.要求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说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留存;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留存。
4.现场资格审查需准备的材料见附件2。
(二)递补资格审查
1.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8日(周三)上午9:00—11:30。
2.递补资格审查地点: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417室(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2023年6月28日(周三)下午16: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为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417室(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现场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将提交审核的材料复印件交与招聘单位;招聘单位要认真履行资格审查主体责任,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备查。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3年6月29日09:00-6月30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3年7月6日14:00起,至面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方式和时间安排等要求须及时关注淄博高新区人才数字大脑(http://zbgxqrcszdn.cn/)发布的信息。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3-23419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附件1.2023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2023年6月21日
来源:http://zbgxqrcszdn.cn/noticedetail?messageTab=0&id=1671409130918977538&title=2023%E5%B9%B4%E6%B7%84%E5%8D%9A%E9%AB%98%E6%96%B0%E5%8C%BA%E6%95%99%E8%82%B2%E7%B3%BB%E7%BB%9F%E5%85%AC%E5%BC%80%E6%8B%9B%E8%81%98%E5%B7%A5%E4%BD%9C%E4%BA%BA%E5%91%98%E9%A6%96%E6%89%B9%E7%8E%B0%E5%9C%BA%E8%B5%84%E6%A0%BC%E5%AE%A1%E6%9F%A5%E5%85%AC%E5%91%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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