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招聘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教师招聘考试 > 招考信息 > 资格审查 > 2023淄博职业学院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第三批)现场

2023淄博职业学院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第三批)现场资格复审

2023-06-27 14:13:14 文章来源:淄博职业学院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23年淄博职业学院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第三批)现场资格复审及复试(面试)公告-淄博职业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第三批)初试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第三批)公告》要求,现就现场资格复审及复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一是通过初试进入复试(面试)范围的人员,二是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数1:3岗位的初审通过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场次 地点 审核时间 审核岗位
第一场 北校区1号教学楼 2023年6月30日 上午08:30-09:45 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6、教师7、教师8、教师9、教师10、教师11、教师12、教师13、教师14、教师15、教师16、教师18、教师19、教师20、教师21、教师22
第二场 北校区1号教学楼 2023年6月30日 上午10:00-11:15 教师23、教师24、教师25、教师26、教师27、教师28、教师29、教师30、教师31、教师32、教师33、教师34、教师35、教师36、教师37、教师38、教师39、教师40、教师41、教师42、教师43、教师44、教师45、教师46、教师47、教师48、教师49、教师50、教师51、教师52

  三、现场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现场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按公告要求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说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等其他材料);

  3.应聘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方向说明等相关材料之一;应聘岗位专业为二级学科,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材料;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需提交手写签名承诺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最晚应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6.应聘岗位有企业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7.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应聘人员可于6月28日8:00后登录招聘系统下载打印)。

  说明类材料须提交原件,由学校留存;证书类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学校留存。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复试(面试)人员。

  四、复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场次 报到地点 报到时间 面试岗位
第一场 北校区1号教学楼 2023年7月1日 上午07:00 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6、教师31、教师32、教师9、教师10 教师11、教师12、教师13、教师14、教师21、教师22、教师36、教师37、教师33、教师34、教师35、教师38、教师23、教师24、教师25、教师26、教师28、教师46、教师52
第二场 北校区1号教学楼 2023年7月1日 下午13:30 教师1、教师2、教师18、教师7、教师8、教师15、教师16、教师42、教师39、教师40、教师19、教师20、教师41、教师44、教师45、教师27、教师29、教师30、教师43、教师47、教师48、教师49、教师50、教师51

  复试(面试)人员必须于规定报到时间前集合,参加统一组织的抽签,确定考号。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试(面试)内容及方式

  教师岗位复试(面试)方式为专业课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考生准备时间为1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附件2。

  复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复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复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复试(面试)结束后,增加初试环节的岗位按初试成绩占40%,复试(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复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复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直接进入复试(面试)环节的岗位,根据复试(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复试(面试)成绩相同,按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有关说明

  1.请考生仔细阅读复试(面试)人员须知(附件3),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随时登录淄博职业学院官网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七、监督及咨询电话

  复试(面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的监督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

  咨询电话:0533-2828759

  监督电话:0533-2348608

  未尽事宜按《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第三批)公告》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第三批)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教师岗位试讲内容范围

  附件3.复试(面试)人员须知

  淄博职业学院

  2023年6月27日

  原文标题: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第三批)现场资格复审及复试(面试)公告-淄博职业学院

  文章来源:https://www.zbvc.edu.cn/info/1065/22859.htm

图书

更多>
(编辑:小编图图)

图书

更多>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山东华图微信

教师招聘招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