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6 19:53:06 文章来源:泰安技师学院
2023年泰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_泰安技师学院
2023年泰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已经公布。根据《2023年泰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泰安技师学院(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201号)北校区匠心楼212室。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1. 身份证及复印件、《2023年泰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和《容缺报名承诺书》。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6月14日前取得。
5.在职人员以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或《同意应聘介绍信》。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应聘介绍信》。
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7. 报考“思政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8. 报考“实习指导教师1” 、“实习指导教师2”、“实习指导教师3”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符合《简章》“岗位应聘条件”第4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简章》附件2第10条。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需提供《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及复印件。
10.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
(二)有关要求
1、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并手写签名)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资格审查相应材料,及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7月10日下午5:00前拨打0538-6915026电话确认,并以邮件形式提交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的《放弃声明》照片或扫描件,具体操作方法及《放弃声明》模板见《简章》附件2第16条。
2、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泰安技师学院网站,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泰安技师学院
2023年7月6日
原文标题:2023年泰安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_泰安技师学院
文章来源:http://www.tajsxy.cn/NewsView.asp?id=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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