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7 14:40:08 文章来源:山东女子学院
山东女子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简章(一)(25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2年,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教育,1995年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评估,2021年学校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
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2005年9月,整体入驻长清大学城新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建有实验(训)室95个,校外实习基地381余处。馆藏纸质图书138.23万册,电子图书168万册。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672人。教职工920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836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373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山东省首批高端智库人才入库专家1人。学前教育教研室、旅游管理教学团队、市场营销学教学团队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工商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团队”、经济学院“数字金融教师团队”荣获“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立项团队4个。
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有15个教学院部,44个普通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招生。工商管理获批省级特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以工商管理、学前教育为核心的2个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工程、商务英语和数字媒体技术10个本科专业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门课程被认定为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5门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课程被认定为山东省思政课“金课”,5门课程被认定为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学校先后荣获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4项;“幼儿园教师协同培养综合改革实践”获批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学校与省妇联共同创办的山东女子创业大学,先后培训学员5万余人,孵化创新创业项目150余项,被评为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女性创新创业教育重点基地,有力支持了山东妇女创新创业,为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巾帼力量。“立体化、一站式连锁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幼儿教师校内外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入选省级创新实验区;金融工程(金融大数据方向)专业获批山东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性品牌专业;1个项目被立项为首批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数字创意产业学院获批为首批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近3年来,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互联网+”、挑战杯等高水平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120余项、省部级奖500余项。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战略,加强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科研立项与成果逐年增加。“十三五”以来,学校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教育科学规划、艺术基金等国家级课题2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212项,获省部级科研奖19项,出版学术著作121部、教材24部,授权国家专利318项。2020年以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实现了新突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立项4项。学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主动引领先进性别文化,妇女/性别理论与实践研究特色日益突出,先后获批全国妇联和山东省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妇联和山东省妇联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山东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积极承担并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妇女/性别研究,以及相关政策、法律的研究和制定等,“学前教育立法团队”负责起草的《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被评为2019年山东教育十件大事之一,并承担教育部幼小衔接行动计划和《山东教育现代化2035》学前教育部分的起草工作。《山东女子学院学报》坚持以深化妇女/性别研究、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为宗旨,为全国三大妇女/性别理论研究刊物之一。
学校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大战略布局”,对接服务全省“十强”现代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校地、校企合作,共建山东省“现代高效农业品牌产业链价值提升协同创新中心”、“黄河流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创新联盟、“文旅产学研”首批促进基地等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培训基地。成立服务地方发展的智库和研究团队,积极服务山东省农产品品牌研究、学前教育、乡村旅游、老年服务与管理、数字创意等产业。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2011年加入世界女子教育联盟,2014年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女子高校联盟,与国内外女子高校共同致力于女性高等教育发展。已与55个国(境)外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了学分互换、学位互授、海外实习等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与国外女子大学共同发起成立在线“世界女子高校大学生跨文化交流活动”,荣获“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先进单位”,与合作院校开展的交换生项目获得“山东省教育国际化优秀案例奖”。
学校坚持“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秉承“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需要,强化性别平等教育和女性综合素质教育,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具有“四自”精神、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先后培养毕业生7万余人,组织妇女干部、幼儿骨干教师和职业资格培训20余万人次。毕业生以扎实的综合素质、积极的进取精神、较强的适应能力,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学校获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学校围绕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建设“坤德”“行知”“优雅”“绿色”“幸福”的“百年女大”战略愿景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女子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女子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4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女子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w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sdwuzp@sdw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教师1+**+博士+****”。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信息为无效。
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①《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word版;
②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③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含正反面);
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请提供《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所填信息的佐证支撑材料。
2.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审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引进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1-86526132
监督电话:0531-8652609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邮箱:sdwuzp@sdwu.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女子学院
2023年7月4日
转载:https://rsc.sdwu.edu.cn/info/1107/32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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