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7 15:34:53 文章来源: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教师考察体检公告
根据《2023年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教师简章》(以下总称《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教师考察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2023年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教师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
根据《简章》规定,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察内容和方法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以及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采取委托相关部门协助等其他形式。
2.需提交材料
(1)报考时所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2)《诸城市控制总量工作人员聘用考察表》;
(3)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工作鉴定(已就业人员提供),未就业的毕业生(含辞职后未再就业的、人事代理的)须提交户口所在地所在社区出具的鉴定材料以及档案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鉴定材料;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5)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注:公安部门需招聘单位出具证明的,请和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36-6098169。
三、体检
根据《简章》规定,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到时间
2023年7月12日(周三)上午6:30前。
2.报到地点
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诸城市经济开发区诸冯街330号)匠心楼613室,提交考察材料后统一到体检地点。
3.有关要求
(1)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聘单位将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招聘单位将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考察材料,按时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到。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作放弃考察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见附件3)。
(4)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不准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
(5)体检费用自理(400元左右),自备现金,若有需进一步检查的项目,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6)体检时不能携带各类通讯工具,携带者请交工作人员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7)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于7月8日17:00之前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2),进入“2023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考察体检”群,并将群昵称改为“姓名+岗位+联系电话”。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请将放弃声明(手写签名并加按手印)PDF扫描件务必于7月10日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zcjxrsk01@163.com,并电话告知。
四、有关事宜及要求
1.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须及时与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36—6098169(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3.体检人员应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服从指挥和管理,若违反相关规定对体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
附件:
附件1.2023年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教师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2023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考察体检”群二维码
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
2023年7月7日
原文标题: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rsks/202307/t20230707_6219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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