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5 16:31:56 文章来源:桓台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2023年淄博桓台县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通知
桓台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3年淄博桓台县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淄教人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竞聘选岗到淄博市桓台县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2023年竞聘选岗到淄博市桓台县的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体检工作的组织
考察体检工作由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
(一)考察工作
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工作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2.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0日(周四)早6:30。
(2)地点: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桓台县建设街3316号)。
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请在照片背面粘贴双面胶),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集合。
4.考察体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本人书写的个人鉴定材料(格式见附件2)
以上材料全部为原件,材料须于2023年7月20日(体检当日)集合时提交。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450元/人,当场复检费用本人承担,请考生自带充足现金)。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3)并执行。
2.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
咨询电话: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0533-8260285
监督电话: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8182713
桓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0533-8263107
公告网址:桓台县人民政府网、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本公告由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桓台县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pdf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5日
原文标题:桓台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3年桓台县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uantai.gov.cn/art/2023/7/15/art_6886_2725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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