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8 15:09:16 文章来源:夏津县人民政府
2023年德州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考察体检公告-夏津县人民政府
按照《2023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就考察体检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考察时间为2023年7月19 日至7月26日。
三、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夏津县教体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选岗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选岗。
体检时间:01教师岗A,02教师岗B, 03教师岗C,04教师岗D,05教师岗E 2023年7月19日体检。
06教师岗F,07教师岗G,08教师岗H,09教师岗I,10教师岗G2023年7月20日体检。
地点:夏津县人民医院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每人490元(自备现金)。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于体检当日早上7:30到达夏津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查体中心,请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2.发放体检表(体检编号作为考生体检的唯一标识,请考生牢记),由考生本人将照片贴在体检表相应位置(不得在体检表填写个人姓名等信息,或做任何标记),然后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3.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严禁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8.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招聘单位和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再进行体检。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暂缓录用。
9.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纪律
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人员在考察体检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2023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pdf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8日
原文标题:2023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考察体检公告-夏津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2338222/n32342468/c8265423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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