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8 17:26:24 文章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泰安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通知
根据《2023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现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2023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定于2023年7月20日(周四)进行。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于当日上午6:30前到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花园校区(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花园小区)集合。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黑色中性笔。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2、除特殊情况经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未按本通知体检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并建议列入失信名单。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将提供早餐。
4、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5、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无关人员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6、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体检费用自理。本次体检费每人400元,体检时直接由考生向医院缴纳现金。
联系电话:0538-6270996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8日
原文标题:泰山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3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dtaishan.gov.cn/art/2023/7/18/art_47869_10344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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