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0 09:32:51 文章来源:宁津县人民政府
2023德州宁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研究生以上优秀人才资格复审
关于公布2023年德州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研究生以上优秀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的通知
根据《2023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人才公告》的要求,现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详见附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经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办理时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一)复审时间:
2023年7月2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二)复审地点: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崇远楼213室
(三)资格复审所须提交的证明材料(以下资料除备注留存外,原件均在查看后由考生带回,复印件留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2023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报名登记表》(须本人签字)、
3.学历、学位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2023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人才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6.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其他说明
根据《2023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公告》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
8:00-12:00(面试结束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宁津县职业中专崇本楼3楼
四、面试形式
分为试讲与答辩环节,采取百分制。
(一)试讲
面试考生备课为30分钟,试讲10分钟,按招聘岗位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充分备课后进行试讲。
(二)答辩
考生试讲结束后,考官现场提出1个结构化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时间共计3分钟。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考点及候考室,上午7:30考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在候考室及休息室内的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
4.考生在备课室备课时,严禁在试题上涂写,否则按作弊处理。
咨询电话: 0534—5535301 18265345670
附件:2023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人员名单.xls
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7月20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3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研究生以上优秀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dningjin.gov.cn/n51633263/n51633286/c82688206/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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