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0 15:22:10 文章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泰山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2年泰安市文化产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备案制中职教师体检通知
根据《2022年泰安市文化产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中职教师简章》规定,现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2022年度泰安市文化产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备案制中职教师体检工作定于2023年7月24日(周一)进行。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于当日上午7:00前到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花园校区(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花园小区)集合。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黑色中性笔。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2、除特殊情况经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未按本通知体检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并建议列入失信名单。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将提供早餐。
4、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5、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无关人员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6、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体检费用自理。本次体检费每人400元,体检时直接由考生向医院缴纳现金。
联系电话:0538-6270996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0日
原文标题:泰山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2年泰安市文化产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备案制中职教师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dtaishan.gov.cn/art/2023/7/20/art_47869_10345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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