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5 19:54:28 文章来源:ESCO青岛微信公众号
2023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1人)
受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11名,其中检察辅助A类(书记员)5名,主要从事检察业务辅助工作;检察辅助B类(司法警察)6名,主要从事司法警察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相应知识储备;
4.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类、计算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6.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优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以下条件。
1.检察辅助A类(书记员),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2.检察辅助B类(司法警察),男性,能够适应值夜班工作和加班。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4.曾在其他单位被辞退或开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与本院公务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报名到达截止时间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3倍,即按报名人员学历、专业、年龄等个人情况择优按1:3的比例确认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如有报考人员中途放弃则按资格审查综合排名顺序依次向前递补;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相关报考事项均通过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微(微信搜索“FESCO青岛”)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17:00。咨询电话:0532-66776086。
应聘人员请关注FESCO青岛官微(微信搜索“FESCO青岛”),点击左下角“服务”进入“招考报名”,登录招考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个人户口单页、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2)、司法资格证书(如有)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材料(如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A、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应聘信息,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B、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C、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D、有恶意报名破坏招聘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结果将通过招考系统发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后,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FESCO青岛”)点击左下角“服务”—“招考报名”—“我的报名”缴纳面试考务费后,打印面试准考证,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面试按每人70元的标准收取面试考务费。考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注: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者,面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招录面试。
面试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相关事项将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微发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熟悉法律、计算机知识、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顺序确定,若仍无法确定的情况,加试笔试。
重点审查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不得录用为检察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微公布。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有关说明
(一)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FESCO青岛”)发布的招录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三)此次招录从未委托或授权除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招录或协助从事本次人员招录工作,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四)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们将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及时关注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有关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因工作需要,招录单位调整招录时间的,以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FESCO青岛”)为准。
本招录公告解释权归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及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报名咨询电话:
0532-6677608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 13:30-17:30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原文标题: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h2MuxkntyBr6tM4J-hW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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