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6 20:14:43 文章来源:枣庄职业学院
枣庄职业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考察体检相关要求的通知
枣庄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面谈、笔试、面试工作均已结束。现将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考察体检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根据简章要求,岗位2、3、5、7、8、10、11、12、13、14、15、16、17、18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岗位4、19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详见附件1),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现将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予以公布并进行考察,详见附件2。
二、考察
1、考察主要采取政审和查阅个人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请尽快落实个人档案现保管单位。请于7月27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前,到学院组织人事处(图书信息楼1107室),领取调档函、政审表,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将政审表与个人档案一并交至学院组织人事处(或寄出,以档案袋上寄出时间为准),档案转递由管档单位密封后通过机要方式至学院组织人事处(图书信息楼1107室)。
2、所有进入考察环节考生需持学院组织人事处开具的政审函到所在工作(学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有关部门填写《枣庄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
应届毕业的考生需由毕业院校的相关部门填写《枣庄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原来有工作单位的(指正式或临时单位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填写的《枣庄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的考生需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枣庄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三、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我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前,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持身份证原件,由学院东门南入口测温处,经核验合格,方可进入。
如有变动,以学院最新通知要求为准。
五、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祁连山路2169号组织人事处(图书信息楼南楼1107室)
邮编:277800 电话:0632-8694952
附件1-枣庄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2-枣庄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xlsx
原文标题:枣庄职业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考察体检相关要求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sdzzvc.edu.cn/info/1038/197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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