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3 15:02:49 文章来源:未知
报名入口>>>2023年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夏季公开招聘43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夏季公开招聘简章(43人)
招聘方式及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9:00-8月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8月2日14:00-8月8日12:00
缴费时间: 2023年8月2日14:00-8月8日15:00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dpec.edu.cn/)“夏季招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8月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者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聘岗位为二级学科具体专业的,毕业证书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同时提交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附件2)和课程成绩单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报名系统下载《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粘贴本人照片并签名摁手印后扫描件;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扫描件。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学校同意后,需提交签名摁手印后的《在职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最晚应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报名时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并上传报名平台;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5.无业人员报考,须上传就业创业证、失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政治面貌、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年限要求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需要证明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初审
学校选派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信息为准。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再接受更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初审反馈,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网上缴费
1.考务费按面试(面谈)每人70元、笔试40元标准收取。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应聘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时,须在“是否享受减免考务费”栏选 “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减免考务费。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此栏选“否”并正常缴费。
减免考务费所需上传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五)查询及打印资料时间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夏季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请登录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诚信承诺书》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资质取得年限截止至2023年8月2日。
5.2023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和年限要求的,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至2023年8月2日,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原件;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
8.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失业证或其他佐证材料。
9.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学校2023年夏季公开招聘根据岗位区分考试方式。副高级岗位、学历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用面谈形式进行,其他岗位考试形式见《岗位汇总表》。
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30人,无法同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1.初试
初试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前30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考试,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初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初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初试合格人数确定考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笔试
笔试重点考察运用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强化入职人员的品德考察,重点考察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专业素质、职业能力、写作能力等。笔试无指定参考教材。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者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采用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工作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面谈)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采用说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说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实践操作能力;
先面试后笔试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笔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打分按照岗位面试环节设置由考官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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