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6 16:23:44 文章来源: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通知公告
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通知公告关于2023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2023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范围
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
2023年8月17日上午6:30。
三、集合地点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82号,国家采油装备工程研究中心),集体乘车到指定体检机构体检。
四、有关说明
(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二)体检执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2023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400元(现金,多退少补),由报考人员承担,直接交付体检机构。
(四)在集合地点点名,核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收缴通讯工具。到达体检医院后先进行分组,然后由引领员引领进行体检,请体检人员自觉遵守纪律。
(五)未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批准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因放弃拟录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六)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见附件)。
咨询电话:8717288、8711238
附件1:2023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附件2:
体检须知
1.应聘人员应服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安排,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有上述情况并申请补检的女应聘人员,应告知本组引领员,并填写《2023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体检申请补检应聘人员登记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及录用。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8.体检表需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原文标题: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通知公告关于2023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公告
文章来源:http://dysljy.dongying.gov.cn/art/2023/8/16/art_37517_10306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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