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2 11:00:24 文章来源: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3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统一笔试岗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2023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23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统一笔试部分岗位(笔试类别为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护理类F)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详见《关于2023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统一笔试岗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的公告》(8月18日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烟台毓璜顶医院和烟台市烟台山医院所有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其余招聘单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其中高级、中级所有岗位和初级岗位中的研究生学历岗位由招聘单位组织,初级岗位中的其他岗位由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通知按照上述分工,分别在市卫生健康委或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的卫生类统一笔试本科及以下学历初级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定于2023年8月28日进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各岗位具体审查时间详见附件。
(二)地点
烟台市人才市场招聘大厅(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负一楼。
(三)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到相应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到相应“复核处”复核,通过复核后返回相应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处扫码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有关证明材料可当场办理面试考务费减免手续。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到“复核处”留下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审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聘简章》附件2《2023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第23条,除2张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2023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还需注意带齐相关材料:
(1)应聘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考生,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招聘简章》附件4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提供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
(2)招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职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方面要求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3)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学历或专业等提出相关要求的,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所载专业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本科生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本科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将补充材料提交到指定地点,其中现场资格审查当日提交补充材料的提交至烟台市人才市场招聘大厅负一楼,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提交补充材料的提交至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0号,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08房间);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到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4.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几日内电话通知递补,请笔试成绩在40分以上且接近报考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分数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接到递补通知后,24小时内未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
6.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同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了解有关考试信息。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当天,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二)资格审查前3天开展健康监测,资格审查当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须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
(三)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咨询电话: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35-6246561,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0535-7297510,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0535-6802468,烟台市中医医院0535-6597032,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0535-7232107,烟台市北海医院0535-8549578,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0535-7288725,烟台市奇山医院0535-6212890,烟台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0535-6255103。
以上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2023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部分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xlsx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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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jw.yantai.gov.cn/art/2023/8/22/art_5701_2900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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