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8 14:31:52 文章来源:未知
2023事业单位公基考点79-无因管理
2023事业单位公基考点79-无因管理
1.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提供服务的行为。此时,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其 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有义务偿还,此即无因管理之债。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1)须管理他人的事务。此处的事务包括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
(3)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4)管理事务利于本人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表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表示,但其所管理的事务系为本人尽公益或法定扶养义务。
【练一练】
张三将邻居李四未上锁的自行车推进车棚,并以自己的名义缴纳了保管费。张三的这种行 为属于( )
A.侵权行为 B.无权代理 C.合同行为 D.无因管理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本题中,张三将邻居李四未上锁的自行车推进车棚,并以自己的名义缴纳了保管费,构成无因管理。因此,选择 D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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