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考试 > 备考技巧 > 2023事业单位公基考点112-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

2023事业单位公基考点112-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

2023-09-21 14:17:35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23事业单位公基考点112-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

  2023事业单位公基考点112-刑事诉讼的回避制度

  (1)《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 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图书

更多>
(编辑:华图小土豆)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山东华图微信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