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2 09:29:24 文章来源: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第二次考试的通知(烟台)
相关考生:
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第二次考试(以下简称“二试”)将于2023年11月11日-12日进行。为做好我市“二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范围: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二试”。考生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
(1)已报考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
(2)类别为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3)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4)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2023年11月4日至10日期间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考试于2023年11月11日至12日期间进行,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模式。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级别 | 11月11日(星期六) | 11月12日(星期日) | ||
9:00-11:00 | 14:00-16:00 | 9:00-11:00 | 14:00-16:00 | |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山东考区烟台考点
2023年9月22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第二次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jw.yantai.gov.cn/art/2023/9/22/art_5701_2900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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