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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事业单位考试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0930】

2023-10-02 16:28:12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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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事业单位考试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0930】

  2023事业单位考试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0930】

  6.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的《鱼我所欲也》。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为得到熊掌而必须放弃鱼的成本被称为:

  A.沉没成本

  B.机会成本

  C.交易成本

  D.边际成本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微观经济知识。

  第二步,机会成本是指企业为从事某项经营活动而放弃另一项经营活动的机会,或利用一定资源获得某种收入时所放弃的另一种收入。另一项经营活动应取得的收益或另一种收入即为正在从事的经营活动的机会成本。“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说明得到一个而会失去得到另一个的机会。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沉没成本,是指以往发生的,但与当前决策无关的费用。从决策的角度看,以往发生的费用只是造成当前状态的某个因素,当前决策所要考虑的是未来可能发生的费用及所带来的收益,而不考虑以往发生的费用。A项排除。

  C项:交易成本指达成一笔交易所要花费的成本,也指买卖过程中所花费的全部时间和货币成本。包括传播信息、广告、与市场有关的运输以及谈判、协商、签约、合约执行的监督等活动所花费的成本。C项排除。

  D项:边际成本指的是每一单位新增生产的产品(或者购买的产品)带来的总成本的增量。这个概念表明每一单位的产品的成本与总产品量有关。D项排除。

  7.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D.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之间的法律效力没有明显的区分,如果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3)本级地方性法规>本级地方政府规章;(4)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5)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设区的市的地方政府规章。

  8. 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B.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将实施离婚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 )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

  A.10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仅在政府机关实施(不适用于法院直接判定离婚的法定事由)。

  10. 中学生小乙将自己的零花钱捐赠给山区儿童,这一行为体现了他对零花钱的: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包括资产的转让、消费、出售、销毁、丢弃处理等方面的权利。题干中“将自己的零花钱捐赠给山区儿童”属于资产的转让,这一行为体现了他对零花钱的处分权。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占有权就是指事实上的控制权。控制有事实控制和名义控制。事实控制就是指实际控制方,分为合法控制和非法控制,有权控制和无权控制。名义控制就是指物在所有人控制范围内,其通过一定行为就能行使所有权中的全部四项权能。比如租赁物,承租方就是事实上的合法,有权控制。而出租方就是名义控制,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等方式行使所有权。A项排除。

  B项:使用权,是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B项排除。

  C项:收益权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因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收益权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所有权的存在以实现经济利益和价值增值为目的,这最终体现在收益权上。C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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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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