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3 09:17:05 文章来源: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份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8人)
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山区城投集团”)于2018年9月改制后挂牌成立,为区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要素运作、投融资业务等。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集聚优秀人才,满足经营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结合集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将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份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8个岗位,共计8人。用人单位为集团全资子公司临沂兰城置业有限公司、临沂兰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份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为准。
(五)所列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范围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四)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五)与集团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兰山区城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仅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招聘期间应注意查看网站、公众号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8:30至2023年10月17日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收取、修改、补充任何报名材料信息,建议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仅受理邮箱报名,邮箱为:lylscthr@163.com
3.报名要求。应聘者可到指定平台查看招聘简章,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须插入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并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填写完成后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信息、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任职经历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文件须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其他报名方式无效,且只需发送一次邮件,请勿重复发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审核。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1.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5.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
6.报名资格条件注明需要提供的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四)初试。资格审查后进行初试,测试形式可采取笔试、面谈,具体测试方式以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的内容为准。
筛选比例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参加资格审查和初试人员为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查完毕后将原件返还(除报名表外)。报名人员未在报名和现场审核阶段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经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初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结束后未接到通知者,即未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最终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本次招聘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对于核减或取消的岗位,相应录用计划经研究后可合并用于其他岗位。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岗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等材料,供面试、考察、体检时使用。凡未提供面试通知书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初试情况,集中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为最终录取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张贴。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最低达标线为70分,低于达标线不予聘用。
(六)考察。根据最终成绩,按照不高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通过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或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个人工作总结、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考察对象为在职的,要求工作单位出具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配合考察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体检。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兰山区城投集团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 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
2. 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 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 有其他作弊等行为的。
(八)公示及聘用。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有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适任并协商一致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照招聘企业分配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确定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兰山区城投集团统一安排。如个别岗位没有适任人员,或者无法与应聘者协商一致,将对该岗位延期或终止招聘。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
工作地点为临沂市兰山区,具体工作地点根据兰山区城投集团分配岗位所在地确定,入职后岗位分配须服从兰山区城投集团统一安排,无法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关系。薪酬待遇根据具体分配岗位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二金,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机会。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招聘以兰山区城投集团名义统一组织。招聘过程中重大问题由兰山区城投集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兰山区城投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调整解释等。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及聘用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除本次发布的招聘信息外,不招聘其他人员,也不在临沂市以外地点安排招聘相关工作,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兰山区城投集团负责解释。
(六)如有其他事宜请电话或现场咨询,联系电话:0539-2656008,2656003,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羲之路5-3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附件1.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份招聘计划表;
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原文标题: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份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yls.gov.cn/info/1668/2459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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