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考试 > 备考技巧 > 2023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知识:遗嘱

2023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知识:遗嘱

2023-10-19 14:17:54 文章来源:未知

公告汇总 刷题资料 网络课程 在线咨询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23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知识:遗嘱

  2023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知识:遗嘱

  遗嘱继承也称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称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一)遗嘱的形式

  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是民法典生效后新增的遗嘱。

  (二)遗嘱的效力

  1.除了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外,其他形式的遗嘱都需要两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反之无效。

  2.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一点需要小伙伴们注意,是民法典修改的点。

  四.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图书

更多>
(编辑:华图小土豆)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