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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聊城莘县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哪些情况不能报考

2023-10-27 14:52:56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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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聊城莘县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哪些情况不能报考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选调公务员人员范围为莘县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

  选聘事业岗位人员范围为莘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且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的管理九级及以下的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综合协调能力,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德才表现好;

  2、在本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3、选调(聘)工作人员应符合在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本机关、单位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聘):

  1、未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在试用期内的;

  6、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档案有异议的;

  7、报考选调(聘)人员不得报考有《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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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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