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0 11:58:16 文章来源: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关于2023年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请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简历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新候选人”的即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时间
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
上午9:00-11:30,下午2:30-17:30。
三、地点
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与庐山路交汇处北100米路西蓝海国际大饭店会议中心一楼【一号会议室】。
四、资格审核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需在上述规定时间,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接受邮寄)。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现场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原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笔试,须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提供;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对按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面试开考前提供;
4.岗位有本科院校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与本科高校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是有用人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本人在本科高校工作期间的社保缴费凭证;
5.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6.符合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不作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要求的岗位无需提供)原件;
7.公开招聘岗位中要求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资格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现场审核原件,同时学校留存所有材料的复印件(自行准备)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共党员证明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原件。
五、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与资格初审网上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结果当场告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46-7396328;监督电话:0546-7396565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3年11月9日
原文标题:关于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文章来源:https://rsc.sdipct.edu.cn/info/1121/29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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