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0 14:30:10 文章来源:未知
报名入口>>>2023年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8人)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齐鲁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ql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2023年11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齐鲁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6600/报名应聘。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并上传报名材料(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注册成功后可在“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
①有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岗位聘用文件;
③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扫描件,并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④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详见附件3);
⑥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或者明确标注有该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已发表的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⑦“招聘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00-2023年11月21日16:00。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招聘系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招聘系统”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3.缴费
笔试岗位需要缴纳考务费,缴费信息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请在“招聘系统”通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组织招聘。其他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初级岗位和面向硕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无任何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在“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教师35、教师40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50%: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教师35、教师40岗位按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40%:2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
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和面向硕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方式、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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