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8 14:23:01 文章来源:未知
2023年泰安高新区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_报名时间
报名入口>>>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5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45人)
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简章及《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12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8日11:00-12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http://gxq.taian.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2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招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2月8日11:00-12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3年12月12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2月12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8日11:00-12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2月20日9:00—12月23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2023年度泰安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12月12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重点考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泰安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工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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