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3 14:27:07 文章来源:未知
2024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正在开通中
报名入口>>>2024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4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9人)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12月18日16:00
(3)查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1:00-12月1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sd.bmpta.com/sdldzyjsxy/index.aspx)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3年12月1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教师1-11岗位,采取简化程序,免笔试,无报名比例要求。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1日11:00-12月19日16:00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相关事宜请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资格复审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之日前一天的9时,届时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11日之前取得)。
②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③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考试,并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④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⑤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于2023年12月11日前取得)。
⑥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须于2023年12月11日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⑦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须于2023年12月11日前取得)。
⑧招聘岗位有职业技能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12月11日前取得)。
⑨招聘岗位有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赛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技能大赛的类别等次及获奖名次等证明材料(须于2023年12月11日前取得)。
⑩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3年12月11日。
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学院不再退回。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级职称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不再单独通知。
1.笔试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须进行技能测试的教师20-23岗位按1:5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1: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教师1-11岗位无笔试,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教师20-23岗位面试包含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三个环节。其中,试讲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试讲采取指定内容方式进行,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要求、试讲参考教材等面试相关事宜。
其它岗位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其中,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试讲采取指定内容方式进行,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要求、试讲参考教材等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教师1-11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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