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2 08:35:17 文章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4济宁市“优才引进”(兖州综合类)资格审查及面谈面试通知
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兖州综合类)资格审查及面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综合类)引进公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引才工作实际,现将资格审查及面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一)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地点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见公告附件7);
6.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须同时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岗位名称);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审查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应由初审通过人员本人参加。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3.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考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4.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面谈
本次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置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则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筛选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谈结果在面谈结束后统一向参加面谈人员宣布。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谈应于3月23日前完成。具体面谈时间、地点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具体面试场次及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四、其他
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兖州综合类)引进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兖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原文标题:兖州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告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兖州综合类)资格审查及面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anzhou.gov.cn/art/2024/3/11/art_27843_2775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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