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30 14:01:45 文章来源: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
2024聊城公安局公安院校公安专毕业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
关于开展2024年聊城市公安局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现将2024年度聊城市公安局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人员范围
报名参加且意向回省就业的2024年度公安院校统考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聊城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原《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已废止)执行。男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
纵跳摸高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3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2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每名考生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同时不再进行体检、考察(政治考察)。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测评时间和地点
考生体能测评时间为5月3日(周五)上午,集合时间为7:30,入闱截止时间为7:40。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为:聊城大学西校区南门(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
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者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二、有关要求
1.考生在进入体能测评点前,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配合进行入场核验。
2.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守则》(附件3),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3.因测评时间较长,考生可酌情携带水和食物,并根据气温变化和自身实际合理着装,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
4.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将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3、体能测评考生守则
聊城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4月30日
附件3:
体能测评考生守则
1.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考生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等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意外后果。
3.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过程中,如一个项目不合格,则不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测评。
4.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由本人逐项独立完成各测评项目。如他人协助完成测评项目,则该项目视为不合格。测评过程中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不得强行阻挡他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方法超越他人,不得冲撞、推挤、踩踏等干扰他人进行体能测评。
5. 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需将所有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于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裁判、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
6. 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测评资格,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7. 考生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成绩宣布后的6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委员会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原文标题:体测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聊城市公安局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2mDbeILbdDNFQepG0q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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