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6 17:36:35 文章来源:齐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德州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2024年德州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2024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4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8:00
集合地点:齐河县第四中学北门口。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每人现金300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体检费(每人现金300元)和黑色中性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除特殊情况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后果自负。
2、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根据医院建议,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4、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待身体条件允许时,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以调阅考生档案为主,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实是否有违法违纪等行为。请考生提前确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名称。
1、人事档案在齐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4-5321157)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31日17:30前,到县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签字确认,由县人社局统一调档;
2、人事档案未存放在齐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考生,请提前确认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考生如需《调档函》,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三楼事业人事管理科领取。
往届毕业生档案接收时间截至2024年5月31日17:30,2024年毕业生档案接收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17:30。务必在时间截止前将本人档案提交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事管理科。除特殊情况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外,在时间截止前仍未提供人事档案的按照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邮寄档案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需提供档案邮寄证明。)
联系电话:0534-5337611
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6日
原文标题:2024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552226/n38238457/n38239018/n78643309/c88277513/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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