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0 15:34:22 文章来源:未知
2024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准考证打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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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2024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142人)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下载打印《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jnhn.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区内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退役军人定向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济宁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效身份证件、《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25日以前取得)。
(5)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6)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书、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7)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表中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8)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相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要求连续,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两轮,经两轮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组织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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