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10:24:59 文章来源:利津县人民政府
2024东营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
2024年东营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东营市化工学校(利津县城利二路608号,自南门入场)。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应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替代】
(三)提供的材料
1.《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2,应聘人员手动填写)。
2.《2024年东营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在报名系统打印,承诺书由应聘人员亲笔签名)。
3.笔试准考证。
4.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认证电子报告》等材料。
【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学历信息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位信息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进行查询,打印《中国学位认证电子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仅限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
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5月2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逾期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7.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0.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根据《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须知第20条)。
对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仍不能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情况,本人现场填写“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并按下列要求准备材料: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提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证明材料。
另外,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证明材料(个人登录认定报名网站后,认定状态情况截图,彩色打印)。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应聘须知执行。
【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表、承诺书等个别材料除外)】
(五)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4.为保证审核质量,原则上复印件使用彩色复印。
二、面试相关事项
(一)面试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应聘人员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微信扫码支付),领取《面试提醒》。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应聘人员请及时登录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col/col85345/index.html)查看。
(三)注意事项
1.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届时将适时发布递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查看招聘专栏通知,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46-5629919
附件1: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
利津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3日
原文标题:利津县人民政府教育类2024年利津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ijin.gov.cn/art/2024/6/13/art_85345_10353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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