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5 14:59:55 文章来源:未知
2024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 面试形式_结构化面
2024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 面试形式_结构化面试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和省公安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将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和省公安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四、体能测评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此外,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男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
纵跳摸高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3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2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每名考生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考生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同时不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政治考察)
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的职位排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人选不实行递补。
(一)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除符合通用标准外,还应当符合对人民警察岗位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法医等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身体条件的要求。
(二)考察(政治考察)
考察(政治考察)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考察(政治考察)严格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政治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治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由省公安厅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和省公安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七、试用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特别提示:
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
政策咨询电话:0531-85125492。
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531-88920253。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24年7月
原文标题: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_招考公告_录用公务员_灯塔-党建在线
文章来源:https://www.dtdjzx.gov.cn/staticPage/zhuanti/gwyzkggzkgg/20240704/2872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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