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考试 > 试题资料 > 2024年山东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日一练【0804

2024年山东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日一练【0804】

2024-08-07 14:39:01 文章来源:未知

公告汇总 刷题资料 网络课程 在线咨询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24年山东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日一练【0804】

  2024年山东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日一练【0804】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甲向其朋友乙表示,一年之内一定找机会杀掉仇人丙

  B甲欲炸死仇人乙,一天晚上携炸药包前往乙家,发现乙不在家,便在乙家门口蹲点守 候,乙一夜未归,甲只好离去

  C甲欲杀其妻,一日把毒药放入汤中,后又想起妻子对自己的关怀照顾,就把汤倒入垃圾桶

  D甲欲入户行窃,因未撬开防盗门而最终放弃

  【答案】B

  【正确率】42%

  【答题次数】321次

  【知识点】常识判断*法律*刑法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但这一规定内容并不是犯罪预备形态的完整定义。应当认为,犯罪预备, 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特殊形态。B项中的甲在乙家蹲点,还未着手实行犯罪,最后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实施,属于犯罪预备。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犯意表示,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法,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可以说犯意表示是一种思想流露,还没有表现为行为,不能对社会造成现存的、直接的危害,不属于刑法打击范围。A项属于犯意表示,不认为是犯罪,当然不属于犯罪预备。

  A项错误。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 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C项属于第一种情况,是犯罪中止,不是犯罪预 备。C项错误。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 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D项中的甲属于已经着手实行盗窃,由于其意 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不是犯罪预备。D项错误。

图书

更多>
(编辑:华图小土豆)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