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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招聘公告(13人)

2024-08-19 11:29:55 文章来源:聚智人才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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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招聘公告(13人)

  2024泰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招聘公告(13人)

  泰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集团”)成立于2020年2月,是由泰安高新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公司,注册资金30亿元,主要承担泰安高新区管辖范围内双招双引、产业资本运作、项目管理、创业孵化、企业发展服务、产业园区运营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发展集团及权属企业现委托泰安聚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共涉及2家单位,10个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所需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回避制度

  参加招聘人员实行全面回避制度,凡与发展集团及招聘企业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集团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情况,应当主动采取回避措施,以确保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确定及公布、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公告期。招聘公告通过泰安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聚智人才网”网站及公众号“聚智人才”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2.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6:00。查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至8月23日18:00。

  应聘人员登录“聚智人才网”网站(http://www.wangyuerencai.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慎重选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23日16:00后,聚智人力资源公司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至8月23日18:00。

  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反馈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8月23日16:00前向聚智人力资源公司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网上报名期间,聚智人力资源公司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8月23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8月23日16:00前向聚智人力资源公司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网上报名期间,聚智人力资源公司专人接听咨询电话(0538-8938818),提供咨询服务。

  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8月29日9:00至8月31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人员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4.录用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资格初审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聚智人才网”网站及公众号“聚智人才”予以公布。因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并以邮件形式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重要提示: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聚智人才网”网站(http://www.wangyuerencai.com/)及公众号“聚智人才”,报名考试期间,在“聚智人才网”及公众号“聚智人才”公布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情况以及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

  (二)笔试

  1.笔试:笔试只考一科,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3.注意事项: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聚智人才网”网站及公众号“聚智人才”进行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通过“聚智人才网”网站及公众号“聚智人才”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复审时间为笔试过后、面试之前,由发展集团及聚智人力资源公司共同实施,采取线下方式审核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需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近期免冠二寸彩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应聘人员需提供个人承诺书);应聘限中共党员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

  面试前在“聚智人才网”网站及公众号“聚智人才”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聚智人才网”网站及公众号“聚智人才”进行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注意事项:面试顺序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聚智人才网”网站及公众号“聚智人才”公布。

  (五)综合成绩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综合成绩将在“聚智人才网”网站及公众号“聚智人才”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发展集团与第三方聚智人力资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对因取消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聚智人才网”网站及公众号“聚智人才”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意识形态、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进一步复审。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情况,发展集团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聚智人才网”网站及公众号“聚智人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发展集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研究确定选聘人员。公示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依据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具体薪酬待遇执行发展集团及权属企业相关规定。

  本次招聘设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将予以辞退或转岗。在规定时限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薪资福利

  新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受聘期间,具体薪酬待遇将根据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员工学历、工作年限、工作履历和综合能力等最终确定。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电询。

  咨询电话:

  泰安高新发展集团人力资源部:0538-8938378

  泰山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0538-8937668

  泰安聚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38-8938818

  监督电话:0538-8269202(发展集团纪检监察室)

  咨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附件:1.泰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

  泰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原文标题:泰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ix5DwJV9ZHTFKdTcbE9EA

(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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