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9 14:53:37 文章来源:未知
2024年三支一扶每日一练(2024.8.27)
每日一练(2024.8.27)
1. 党的 二十大报告指出,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A.劳动报酬
B.工资报酬
C.管理报酬
D.技术报酬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
第二步,党的 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分配制度。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因此,选择A选项。
2.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据( )制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中国共产党章程》
D.《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党政专题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4年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因此,选择C选项。
3. “没有理性,眼睛是最坏的见证人”这句话强调的是:
A.只要同事物的现象相符合的就是真理
B.只要观察事物的偶然联系就能获得真理
C.只要观察事物的外部联系就能获得真理
D.只同事物的现象相符合的不一定是真相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
第二步,D项:眼睛就代表感性认识,理性就是理性认识。说明只有感性认识也不行,要上升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才可靠,如果没有上升到理性认识,就不能解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就会被假象所迷惑和误导,就会歪曲事物本来的面目,所以“没有理性,眼睛是最坏的见证人”,强调了理性认识的特点和长处,具有合理成分。所以只同事物的现象相符合的不一定是真相。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只同事物的现象相符合的不一定是真理。A项错误。
B项:偶然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只要观察事物的偶然联系就能获得真理表述错误。
C项:外部联系是事物与外部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一种不决定事物本质或规律性的联系。只要观察事物的外部联系就能获得真理表述错误。
4. 下列谚语中蕴含的经济学原理对应正确的有:
①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正外部效应
②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规模经济
③十年栽树,百年歇凉——长期投资
④花盆里种不出全世界粮食——边际产量递减规律
A.1项
B.2项
C.3项
D.4项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经济热词知识。
第二步,②项:规模经济,又称内在经济,是指通过扩大生产规模而引起经济效益增加的现象。“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这句俗语,其正确的含义是指三个普通人的智慧和才能,如果能够集中和协作,有时能够超越具有卓越智慧和才能的诸葛亮。体现了规模经济原理。②项正确。
③项:长期投资是指不满足短期投资条件的投资,即不准备在一年或长于一年的经营周期之内转变为现金的投资。企业管理层取得长期投资的目的在于持有而不在于出售,这是与短期投资的一个重要区别。“十年栽树,百年歇凉”这句话的意思是比喻前人做的劳动,后人却来享受。这句话可以用来形容前人的恩惠,也可以用来形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这句话强调的是投资或努力需要长远的眼光,只有这样才能享受到长远利益。体现了长期投资原理。③项正确。
④项:边际产量递减规律是指在技术水平和其他要素投入量不变的条件下,连续等量的增加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量,当该生产要素投入量小于某一特定值时,增加该要素投入量带来的边际产量是递增的;但当这种可变要素投入量连续增加并超过这一特定值时,增加该要素投入所带来的边际产量是递减的。“花盆里种不出全世界粮食”是由于花盆的大小有限制,花盆中的粮食产量随着栽种的苗的数量的增多,每一株苗产的粮食是在下降的,不能无限的增加花盆中的苗的数量。体现了边际产量递减规律原理。④项正确。②③④项正确。故,对应正确的有3项。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①项:正外部效应,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效应,是指某些企业或个人因其它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而受到不利影响,又不能从造成这些影响的企业和个人那里得到补偿的经济现象。“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指城门失火,大家都到护城河取水,水用完了,鱼也死了。比喻因受连累而遭到损失或祸害。体现了负外部效应原理。并非正外部效应。①项错误。
5. 甲看到邻居家3岁的儿子乙坠落水中,因为和邻居有矛盾,有能力救助而不救,致使乙被淹死。甲的行为:
A.构成不作为犯罪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见死不救罪
D.无罪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刑法理论,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因此,要构成不作为犯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
②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
③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在特定情况下,如法律规定对近亲属包括母亲在内有救助义务,有义务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的,有可能涉嫌不作为犯罪。
然而,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与“见死不救”相对应的罪名。因此,见死不救若构成犯罪需满足上述条件。有救助义务的人见死不救会构成犯罪,但题干中的“甲”不具有救助义务,属于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构成不作为犯罪,行为人必须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而且有实际的可能性去履行该义务,同时不作为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在本题中,甲与邻居家的孩子并无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关系,故构成不作为犯罪。排除。
B项: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本题中甲并非行为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排除。
C项:我国刑法中没有直接规定“见死不救罪”。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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