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7 13:29:09 文章来源:未知
2024年聊城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及职位
附件:1.《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第二批)》
附件:2.《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莘县户籍的岗位,落户时间截止简章发布之日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莘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及备案制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需提供材料见附件2)
原文标题: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YfLEVBgl0j72IGZOFKB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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