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9 16:01:50 文章来源:未知
2025年青岛市“青选计划”待遇
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择优调任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及有关规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家庭唯一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在此基础上,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再分别按照10万元、5万元标准,发放有效期一年的青年人才购房券。
原文标题:青岛市2025年“青选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http://zzb.qingdao.gov.cn/ztzl/qxjh/202411/t20241118_8587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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