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1 14:51:31 文章来源:未知
2024三支一扶笔试备考之三省六部制
笔试备考之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是西晋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是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
一、发展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确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的调整和补充。
二、三省
中书省长官为内史令,副长官为内史侍郎,主要职官有中书舍人。中书省主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敕,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舍人负担。
门下省长官为纳言,副长官为黄门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中。门下省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事中掌握。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所以又有谏诤之责,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分属二省(左属门下、右属中书),以匡正皇帝的过失。
尚书省设在宫外,长官为尚书令,实际不任命,由副长官左、右仆射代行职权。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负责都省职事,总领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副为侍郎;各司之长为郎中,副为员外郎,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尚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
三、六部
尚书省下设置六部,分别为:
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
礼部:掌管国家的典章制度、祭礼、学校、科举和外事活动等;
户部: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货币、官员俸禄、财政收支等事务;
兵部: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驿站等事务;
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
刑部:掌管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务。
各部的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
四、特点
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三省职责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中书省颁布的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应驳回。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政令,无其他权利。这样严密的中央机构的设置使他们有监督和牵制。
分散相权,集中皇权。三省将原来丞相的权利一分为三,分散了丞相的权利,加强了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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