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7 11:41:19 文章来源: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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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1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建校于1950年,坐落于驰名中外的中国牡丹之都——菏泽市。学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专任教师952人。学校占地面积1400余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9.66万平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142.3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16.48万册。现有校内实践基地20个,直属附属医院1所,直属康复养老护理中心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275所,药学专业大型制药企业实习基地20处。
学校对科研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加强科研设备等硬件方面的投入。中心实验室为我校从事科研的重要研究平台,目前拥有山东省第一台双光子高速扫描显微镜、单细胞和脑片两套膜片钳系统、光遗传学系统等世界先进仪器设备,可开展电生理学、行为学、光遗传学、细胞形态学、分子生物学等各项实验研究。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根本宗旨,秉持“悬壶济世、孜孜以求”的校训精神,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医疗卫生人才,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1名,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hzyzrszp@126.com。
报名时间:此类岗位为本年度长期招聘岗位,2026年全年,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
报名材料包括(表格及证明模板在附件):
(1)《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须本人手写签名);
(2)《应聘菏泽医专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须本人手写签名);
(3)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5)2026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阶段先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扫描件和承诺书扫描件,并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需提交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扫描件和承诺书扫描件,并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扫描件和承诺书扫描件,并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7)研究方向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一致,不一致的需提交单独的研究方向证明;
(8)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聘书;
(9)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可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曾有过工作经历,但在报名阶段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前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以测评其是否具备岗位能力要求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等。所有岗位均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资格复审、查阅档案、谈话调查、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录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人员,均纳入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楚老师、高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0-5925739、5925970
监督电话:0530-5925712、592575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2026年5月27日
原文标题: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文章来源:https://www.hzmc.edu.cn/info/1022/98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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