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民事诉讼法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民事诉讼法中的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了解了更多的知识点,全面备考才能获得更高的分数! 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也称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什么人,对什么事,在什么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内有效。 1.对人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哪些人适用,也即哪些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遵守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四条关于“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下列人员和组织: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在我国登记的外国企业和组织;申请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的企业和组织。 2.空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也叫对地的效力),是指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地域范围。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均适用本法。 3、时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的有效期间,也即民事诉讼法发生效力和终止效力的时间。现行《民事诉讼法》生效的时间是1991年4月9日。 了解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请关注华图教育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http://www.huatu.com/a/guojia/)! 推荐: 备考:【历年国考必备常识】【2015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2015年国考行测备考】 课程:【2015年国考辅导课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