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从事审判业务执行工作
平原县人民法院  从事审判业务执行工作  详细信息
合成码
招考地区 德州市
招聘单位 平原县人民法院
岗位名称 从事审判业务执行工作
类型 公务员
招考职位类别 A类职位
职位描述 从事审判业务执行工作
录用计划 1
专业要求 专业不限
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 不限
招考对象 不限
其他报考条件 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3年5月29日至1991年5月29日之间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
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备注
免责声明: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考生提供信息作为报名参考,请以人事部正式公布数据为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