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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

2012-02-03 16:59:32 文章来源:济宁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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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

  《邹城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12365jn.cn

  联系人:李雪、李娜

  联系方式:0537-3291026.

  为保证择优录用,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2、考试。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试题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3、考核体检政审。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特困考生、应届大学生应征入伍考生、“省优”考生、定向(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村官)考生、独生子女考生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考核工作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列顺序依次递补。

  4、聘用。考核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整合归并专业拟聘用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所招聘单位性质列编,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安排,根据招聘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附件:1、邹城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拟招聘岗位计划设置表.doc

              2、邹城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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