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考试 > 备考技巧 > 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10

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10)

2014-04-15 16:29:46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10)

  第十章 “一国两制”和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一、“一国两制”的含义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我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一国两制”是指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必须完整,不容分割。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种制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统一主权的国家内,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二、“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

  实行“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在这一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香港、澳门和台湾则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两种制度将长期并存、互惠互利;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与香港、澳门及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在国家中的地位不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主体,在“一国两制”下设立的香港、澳门和台湾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域,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除了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以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台湾将享有更多的自治权)。此外,在国务院授权下,可以在经济文化方面处理某些涉外事务。

  三、“一国两制”的意义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我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重大原则问题。实行“一国两制”,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港澳台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四、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和纲领

  1、一国两制基本方针

  2、2005年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绝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绝不改变;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3、2005年《反分裂国家法》,把我们对台的大政方针用立法的形式转化为法律。这是一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保护台湾同胞根本利益的法律,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法律。它明确规定: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决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4、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三十周年的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六项主张:

  (1)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2)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3)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4)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5)维护国家主权,协调涉外事务。(6)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

  【真题精选】 我国设立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基本出发点是(B)。

  A.实行一国两制 B.维护祖国统一 C.促进台湾回归 D.实现港人治港、澳人治澳

图书

更多>
(编辑:山东网络编辑)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山东华图微信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