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8 15:55:04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4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专科学历人员应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2012年、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和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5所直属学校,拟招聘在编教师12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高新区网站(网址:www.jctp.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