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5 08:52:31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4年泰安肥城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61名)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的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8月20日至1996年8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研究生学历人员、肥城市生源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的不限户籍);
(七)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包括已辞退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地在泰安)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泰安的)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10、2011、2012年招募或选派的); 2013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61人,分综合类(专业代码为“1”开头)、卫生类(专业代码为“2”开头)、博士研究生类(专业代码为“3”开头)。博士研究生类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待其他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进行。
具体招聘专业、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8月20日9:00——8月23日12:00
报名网站:肥城人才政务网(www.fcrc.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8月20日11:00——8月23日16:0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用人单位,统一对考生提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期内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8月20日11:00——8月24日16:00进行网上缴费(博士研究生类除外)。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务必下载打印《2014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两科合计80元。